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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融券客户行使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的流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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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方便融资融券客户行使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权,结合交易所、中国结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操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深圳市场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客户应于投票日9:30——11:30,使用融资融券账户登录我公司交易客户端,并在网络投票界面进行意见表达,超出该时间的投票视为作废。

2、我公司将于投票日11:30后,对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意见进行征集汇总,并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二、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上海市场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客户须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投票日)的三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告知参与网络投票意向,营业部当日上报公司总部,以便办理相关投票手续。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2、客户应于投票日9:30——11:30,使用融资融券账户登录我公司交易客户端,并在网络投票界面进行意见表达,超出该时间的投票视为作废。

3、我公司将于投票日11:30后,对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意见进行征集汇总,并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三、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参与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客户须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投票日)的三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告知参与网络投票意向,营业部指导客户填写网络投票意见,经客户确认并签章后,当日上报公司总部,以便办理相关投票手续。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2、我公司将于投票日根据客户投票意见,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四、现场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操作流程:

客户须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投票日)的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提出需求,营业部当日上报公司总部。我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向客户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客户仅代表其融资融券账户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五、注意事项:

1、客户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应确认其融资融券账户于股权登记日持有该上市公司证券。

2、客户应认真查看上市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客户若与该上市公司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自觉执行投票回避的规定,不参与投票表决。客户参与上海市场上市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投票时,若存在部分议案需回避表决,那么其余议案的表决需通过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

5、客户行使投票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未及时支付即视为放弃投票权。

如有疑问,客户可向所属营业部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